重振现象及与重振相关的特殊助听器
时间:2018/5/3 13:26:15 点击:2776

  感音神经性耳损,特别是感音性即耳蜗性或内耳性耳损的患者,相当多的人有重振现象。重振亦称为复响或复聪,是一种病理现象。




  通常所说的重振是指响度重振。听觉功能正常的人所感受的声音响度是随声强而变化的,其变化呈一定比值的依赖关系。某些内耳听觉受到损害的人,感觉声音响度的增长,在不同程度上超过了强度的增长的速度,即患者对较强的声音比较敏感,有重振现象者,接触强声时,忍受能力显著降低,甚至忍受不了。而对于比较弱的声音又听不见,这就是有重振现象患耳的最显著的特点。因此这类耳损戴助听器时,音量开小了听不见,音量开大了承受不了,很难调到一个合适的位置(音量)。普通的助听器,由于没有考虑到重振听力的这些特点,所以不能起到改善听力的作用,甚至还会导致其听力变化,对助听器与听力学了解不多的人常以为感音神经性耳损不宜戴助听器。

  如果按照损耳重振的特性来设计助听器,有重振的损耳也会有很好的效果,很多年以前这些理论已经清楚,这种助听器国内国外早已设计出来,生产出来。

  鉴别重振的方法有很多,在纯音听力计上测双耳响度平衡(ABLB),做强度辩差阈试验(DL),短增量敏感指数试验(SISI)。用语言测听根据言语清晰度曲线的形态,听阈距或阈距的范围等均能确定重振有无。

  正常人的听力范围从0dB到120dB。最适响度级在不适响度与听阈之间即60dB。有重振的损耳其听力范围比正常耳及传导性损耳都窄,其不适响度与听阈之间范围小于120dB,而且最适响度不在听力范围的中间,而是偏向不适响度一侧。

  针对重振耳损听力的这些特点来设计助听器,才能使损耳获得较好的使用效果,重振助听器应有以下特点:

  1. 不论外界输入到助听器的声音有多大,特别是突然出现的强声进入助听器,控制助听器的最大声输出均不得超过损耳的不适响度级UCL,这样损耳才不会有疼痛感。

  2. 助听器的声输出必须是以最适响度为中心,动态范围大体上与舒适响度范围一致,其上不能超过损耳的不适响度级,这样损耳通过助听器听到的声音其响度基本上在舒适响度范围之内。

  3. 由于有重振损耳的听力范围比正常耳及传导性耳损窄,控制助听器声输出范围使之比普通的助听器声输出窄,由于不同的重振者其听力范围各异,则要求助听器的输出范围是可调节的,这样一台助听器可适用很多人。

  各助听器厂家为了宣传自己的助听器能够适合重振损耳选配,分别声称有自动重振控制电路,简称ARC,自动响度控制电路ALC,自动音量控制AVC,以及自动增益控制AGC,ARC、ALC、AVC、AGC,它们的实质是通过压缩电路实现电路的自动增益控制,达到能够控制助听器声输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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